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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琼地税发[2013]222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3-12-07 生效日期:2013-12-07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今年是省局党组决定实施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计划的第二年。一年来,全省地税系统认真按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2013年度基层基础建设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真抓实干,大多数项目如期完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仍有未启动和未按时完成的任务,省局领导要求各牵头处室要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住年前有限的时间,完成好2013年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分解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省局党组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海南地税强本固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招,是一项利在当前、功在长远的实实在在的工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肯责任意识,克服困难,密切配合,大力推进,切实完成今年的各项分解任务,为实现三年完成基层基础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各尽其责
  今年9月,省局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各牵头处室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在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尚未完成的分解任务,各牵头处室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要积极跟进,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分解任务完成。

  三、科学考评,认真督办
  省局已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列入2013年年度量化考核内容,谁完成谁得分(按件计分),未按时完成的适当扣分。省局“双基”办公室要将把未按时完成的任务整理发给责任领导和牵头处室。各牵头处室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各项分解任务落到实处。

  四、统筹兼顾,相互衔接
  当前正处岁末年初,工作千头万绪,各单位要把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与其他工作任务相结合,统筹安排。少数项目因工作量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各牵头处室要及时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向省局“双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议审批。同时,省局各处室依照职责认真筹划2014年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出2014年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建议,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局“双基”办公室。

  附件  2013年度基层基础建设进展情况

  一、基层基础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一)规范执法。稳步推进征管、稽查执法规程和工作手册的编制工作,去年已经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召开了编写工作协调会议,已完成征管、稽查材料的收集工作。现阶段正在整理目录初稿,拟分发各业务处室起草,再集中人员进行审核,征求各部门和各市县区局意见后,提交局务会议审议。
  (二)行政公开。组织编制了《海南地税涉税事项办理手册》,部分事项已挂上省局门户网站。
  (三)健全权力监督。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监督调研工作,已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局党组,《关于加强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的意见》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四)优化服务措施。一是前期对全省国地税协作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实地调研,完成了省工信厅的项目立项工作,成立了地税局项目组,目前正在制定招标需求、招标参数、启动招标流程;二是草拟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初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后,已经相关会议讨论通过。此办法将纳入我局的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一并下发执行。
  (五)优化纳税服务平台。一是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制定《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业务知识库的方案》,征求省局各部门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现正在抓紧修改,同时正在对引进的浙江知识库进行梳理,并开展知识库整理前的业务培训工作;三是网上办税服务厅第一期项目已顺利上线,并安排专人做好本处室负责网厅栏目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上传12366热点问题;四是深化国地税协作,联合举办税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办税服务厅互设国地税窗口的通知》,现16个市县区局已完成互设窗口工作;通过12366热线系统互转咨询问题,并充分发挥12366短信平台作用,向纳税人发送短信提醒;其他的邮箱、邮寄、自动终端等项目正在筹备之中。
  (六)纳税人权益保护(未完成)
  (七)纳税人的培训。一是下发《海南省地税系统2013年纳税人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近9千纳税人开展了新开业培训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开发票办理流程等内容的培训;二是借助广州普金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专业团队力量,对门户网站原有的网上纳税人学校进行升级改版,并于8月30日正式启用。
  (八)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一是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海南省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以税源分级管理为基础,分别采取规模加行业和属地分片的管理模式;二是因总局未下发大企业审计规程,所以实施意见也无法出台。目前对省局列名的部分大企业开展了审计工作,海口和三亚的大企业局也对其列名管理的大企业开展了审计工作,其他市县局通过调研等方式对其列名的管理企业进行了监管;三是初步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机制,4月底完成了对全省19个市、县、区地税局2012年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和通报。
  (九)信息管税。一是目前与国税、工商、公安、统计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已经建立,地方税处、耕契税处与国土资源厅也建立了一定的信息交换,与法院、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涉税信息交换机制还未建立。二是户籍清理。未制定全系统户籍清理工作计划,但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正常户管理的通知》,指导基层开展非正常户的户籍清理工作,强化户籍管理。各市县局共核实确认非正常户33,863家,公告税务登记证实效23,451家;三是土地房产清理。地方税处在海口试行以地控税,已完成土地信息的全面核实清理。鉴于与国土、房产部门数据共享利用的困难,未组织全省土地、房产数据清理核对,但对部分市县房产土地税源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及评估。房地产一体化升级已完成全省土地、房产税源登记数据的优化更新;四是项目清理。五月份“两业”项目税收管理检查调研组共清理录入系统房地产1865个,建安项目37710个,促进征管部门掌握税源底数,提升“两业”税收控管程度。五是完成了与国税数据共享平台基础建设,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证。与工商等其他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平台还未建立。

(十)档案管理。一是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已在全省地税上线,结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修订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待局务会通过后下发。二是针对历史档案的清理工作,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历史档案清理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函〔2013〕179号),指导基层开展历史档案清理工作。
  (十一)发票管理。一是目前网开发票系统正处于招标阶段,对应的网开发票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正在进修订及完善。二是在三亚试点推进发票摇奖,充分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及发票验真的积极性;三是完成了发票二维码扫描系统的开发,启用了发票二维码扫描专用设备查验普通发票真伪,丰富了普通发票真伪查验手段。在第一稽查局提出加强发票管理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11项防控措施,目前已进入系统开发阶段。
  (十二)规范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一是下发了《两业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并对试点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月份房地产一体化新系统全面推广。
  (十三)完善应用系统平台。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省网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设备已安装到位,目前金税三期已顺利实施。
  (十四)数据质量管理。根据数据重要性及避免重复备份的要求,对备份策略进行调整,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全面评估,所需经费预算300万元。下一步将申请资金对备份系统里的备份介质虚拟磁带库进行扩容,以提高备份速度和保留周期。
  (十五)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一是完成IT监控系统的初验,省局已经推广使用;二是应用系统等级保护评测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9月份已正式签订合同,预计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三是2012年12月修订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试行)》,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规范内容包含在第十六章。6月21日完成了数据灾难恢复演练。
  (十六)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完成了(除海口分局局长外的)任职期满领导干部的考核、交流、任职;二是举办了两期全系统处级干部和直属局领导班子、分局局长培训班,共有410多人参加培训;三是抓好一般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学习,在全系统进行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测试。
  (十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一是《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经修订并初步征求意见;二是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地税系统人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海南省地税系统干部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十八)税务干部培训。一是继续抓好180名领军人才的培训和在岗实践学习工作;8月份在长沙税务学院开办了四期基层税务干部业务培训班;二是起草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正在进行第二次修改;三是制订了《海南省地税系统2013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周一题”,“每月一讲”,“每季一考”已落实;四是起草了《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活动方案及评选办法》,明年全系统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
  (十九)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一是起草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海南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标准》,总局现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因此依法行政考核不再单独作为一项考核制度,统一纳入我局绩效考核管理;二是《海南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各市县区、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的意见,在收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已做调整和修改,待提请局务会讨论;三是起草了“两权”监督办法的修订稿。
  (二十)内控机制。一是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内部审计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内审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地税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二是9月26日在全系统推广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公开平台、勤廉测评系统;4月上旬完成了电子廉政文化馆上线工作;三是制定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向各单位、各部门征求意见;四是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推行基层执法人员面向纳税人述职述德述廉工作意见》(琼地税发[2013]183号)。
  (二十一)作风建设。制定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的要求,按阶段督促各单位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的通知》,未部署学习和制定贯彻意见。
  (二十二)地税文化建设。一是征集《海南地税之歌》共收到作品60件,下一步将进行评选,最后确定《海南地税之歌》;二是统一规范了省局机关、各市县局内外标识。
  (二十三)开展创建活动。一是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平台建设,与省精神文明办联合推出地税系统先进典型工作正在进行;9月份上报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6个,先进个人1人;推荐全国地税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人;二是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创建纳税评估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函[2013]307号),以纳税评估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纳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各市县局都设置了纳税评估岗位,配置了人员,健全了制度和工作规范及评估指标,编写评估案例并按月报送。
  (二十四)改善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环境。一是抓好基层办公办税场所建设。2011至2013年度,全省地税系统规划实施28个基建项目,截止2013年7月份,28个项目中,6个项目已完工,8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余14个项目正处于施工招标、图纸设计、土地征用等各阶段。
  (二十五)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加强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特别邀请了医学专家做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并发放了有关书籍,但是未按要求在调研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健康教育机制。
  (二十六)制度修订。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文件目录清理,预计12月底完成整理并编制成册。

  二、已启动但未按时完成的超期项目
  1、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指导性文件,但是总局关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暂停,接下来将根据总局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并进一步推进。(征管)
  2、下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的指标、内容、标准及要求;星级办税服务厅的评比拟在下一次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之后开展,所以此项活动的开展时间也会相应推迟。(纳服)
  3、制定纳税人投诉举报事项征集、分析和处理管理办法还未出台。草拟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诉求管理办法(试行)》,局务会未通过,现对其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并准备报双基办公室申请延期。(纳服)
  4、成立了《能级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并抽调人员开始调研工作。(人事)

  三、基层基础建设未启动项目
  1、税源专业化管理项目(一期)建设。因2013年财政厅未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该项目尚未启动,拟由计财处调济资金,年底前启动。(电税)
  2、数据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尚未制定。信息中心没有征管数据应用的职能,平时很少研究数据质量和规律,缺乏判断数据质量的经验;信息中心缺少有经验的税收业务人员,缺乏对税收业务数据的分析能力。电税中心建议按职责改由征科处牵头负责。(电税)
  3、儋州局综合楼项目、五指山局、屯昌局、万宁局、文昌局、琼海局、三亚局、白沙局、临高局办税服务大楼项目因项目单位没有做好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按照中央两办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停建楼堂管所的规定,一律停建,计财处建议取消该项目。(计财)
  4、组织编制办税指南并提上省局门户网的工作,认为与行政审批办的涉税事项办理手册有重复之处,所以此项工作还未启动。经审核,行政审批办的涉税事项办理手册与编制办税指南并提上省局门户网的要求不一致,应参照北京地税、江苏地税、湖北地税、青岛地税门户网站所列内容做实此项工作。(纳服)
  5、目前12366系统无法实现与省局门户网站链接。原因:需要取得总局许可;需要多家单位配合;需要中软公司、神码公司技术支持,纳服处申请延期。(纳服)
  6、纳税人维权协会未成立。经多次去函与民政厅协调,但民政厅一直未同意成立纳税人维权协会。经局务会议意见,该项工作在“双基”建设工作中已被取消。(纳服)
  7、探索领导干部退出待遇保障机制的工作。干部待遇都是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没有上级的政策依据,我局难以突破,此项工作难以实施,组织人事处申请取消。(人事)
  8、征管涉税数据和应用工作流程及岗位责任制度还未出台。因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根据征管改革方案的新要求,征科处申请延期。(征管)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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