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认青岛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鲁财税[2013]6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3-12-31 | 生效日期:2013-12-31 |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等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青岛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