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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平台申报退[免]税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3-11-13 | 生效日期:2013-12-01 |
各出口企业:
按照我省统一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13年12月1日起启用网上办税平台,现就我市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1日起,出口企业的原使用的“出口退税申报反馈传输平台”停止使用,企业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办税厅网站地址:https://221.226.83.19:7001/newtax/static/main.jsp)
二、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退(免)税的业务范围包括:退(免)税预申报、正式申报、单证申请、数据反馈等。
三、以上申报仅指退(免)税申报数据,需要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请出口企业参照附件《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操作说明》,办理退(免)税申报。
特此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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