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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财法[2014]13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1-20 | 生效日期:2014-01-20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删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废止和失效目录中的《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随电价征收附加费办法的通知》(京财预[1999]1818号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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