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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琼发[2014]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01-14 | 生效日期:2014-01-14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争创发展开放型服务业的实践范例,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是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创造就业的必然要求。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我省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2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9年的45.3%增长到47%,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由 2009 年的 35.5%增长到 40.07%。服务业已成为拉动我省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的主要动力。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构建海南特色经济结构和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省已形成“三二一”的经济结构。但是,海南工业底子薄、成本高、环境资源约束明显,农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较小,吸纳就业的空间越来越有限。加快发展服务业,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支撑海南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有效途径。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最大的竞争优势,保护生态环境也是海南发展必须坚持的第一原则。服务业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产出效益高。加快发展服务业,能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发达的服务业,是国际旅游岛的显著标志,也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核心任务。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快,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岛屿型经济体,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束缚,发展适应国际需求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技术和资金,帮助海南企业和产品走出去,融入国际化服务行列。
二、理清发展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把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突出发展特色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海口、三亚服务业核心区和洋浦、博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等若干个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服务业产业体系。
(六)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改革。用足用好国家赋予海南的开放政策,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率先实现服务业若干领域的对外开放,以开放引领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制定服务业品牌建设的扶持措施,培育和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以品牌为纽带的兼并重组,打造“海南服务”品牌。
强化项目带动。以项目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影响力大、技术先进的服务业重大项目。
推动集聚发展。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定位科学、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夯实人才基础。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院校教育、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营造拴心留人的创业环境,引进服务业紧缺人才,培育一支适应服务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七)发展目标。确保服务业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到 2020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60%,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金融、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服务业新兴产业,一批主体功能突出、带动作用强、影响力大的服务业核心区和集聚区,一批水平高、业态新、品牌优的服务业龙头企业。服务业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坚持规划引领,优化服务业发展总体布局
(八)突出“南北两极”服务业发展核心区。
将海口市打造成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围绕建设环北部湾和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的目标,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
将三亚市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度假胜地。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以海棠湾等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商贸会展、文化创意、医疗健康养生、金融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度假胜地。
(九)建设重点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总部经济区。不断完善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发挥生态、气候、开放政策等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在海南设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职能总部,重点建设海口、三亚等大型商务区,为总部经济的形成奠定基础。
特色旅游休闲集聚区。依托优越的滨海资源,建设高端滨海度假休闲旅游集聚区;以国家森林公园为载体,建设森林旅游集聚区;融合热带农业与渔业发展,建设生态休闲度假复合型乡村旅游集聚区;弘扬优秀民族风情文化,建设民族风情旅游集聚区;挖掘康体养生、文化娱乐、旅游购物资源,建设特色旅游集聚区。
国际医疗健康集聚区。用好医疗旅游开放政策,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的医疗、科研和高端再教育机构,发展生命养护产业和健康管理服务产业,重点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和三亚海棠湾医疗健康城。
信息服务集聚区。抓住国家促进信息消费的契机,发展软件研发、软件外包、IT 培训、互联网媒体等信息服务,打造旅游信息化、国家应急管理产业、服务外包和 IT 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等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创意产业集聚区。完善创意产业发展环境,培育创意产业主体,大力发展设计创意、文化创意、网络与信息创意服务业,打造区域性创意产业研发、制造、产品评估中心和交易中心,重点建设海口、三亚等创意产业集聚区。
现代物流集聚区。推进产业基地和物流基地协同发展,建设一批分工互补、功能配套、多式联运融合的现代物流集聚区,重点建设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和金马物流园等现代物流集聚区。
文化体育服务集聚区。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体育休闲等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文体赛事中心、文化与体育旅游品牌和全国重要的冬季训练基地,重点建设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海口观澜湖旅游文化集聚区。
四、突出重点行业,带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十)旅游业。全面提升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加快北部、中部、西部旅游开发,创建一批国家4A级以上景区(点),打造海洋旅游、热带海岛森林旅游、乡村旅游、康体养生旅游、文化体育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等六大旅游品牌,发展主题公园、购物中心、医疗保健、邮轮游艇等高附加值的旅游业态,构建具有世界标准、海南特色、观光与度假结合、产业与文化兼容的旅游产品体系。在重点旅游城市、景区(点)建立健全集旅游咨询与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促进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软实力。扩大旅游业交流与合作,定期在世界各地举办旅游业交流活动,开拓旅游新线路、新市场。加强与港澳台、泛珠区域及旅游大省的合作,推进一程多站等无障碍旅游。
(十一)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抓住国内消费升级和国家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引进项目、技术、资金和人才,将健康服务业培育成重要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医疗服务,提高基础医疗水平,创建一批中心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护理服务。发展预防医疗(体检)、健康咨询、康复疗养、运动健康服务、亚健康调理服务等生命养护产业和营养保健指导、健身、医学美容等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引进医学、科研和高端再教育机构,建立健康服务业产学研基地、世界新型医疗与健康组织常驻地和国际论坛。积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开发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构建商业保险医疗服务网络。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利用各种养老资源,充分发挥海南生态、气候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产业互动发展,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开发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创新度假养老、异地养老等新业态,培育养老产业集群,打造国内一流的养生、养老基地。
(十二)文化体育和创意产业。推进文化创意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创新节庆和赛事的举办模式,将海南岛欢乐节、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金椰子”杯高尔夫公开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等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品牌。规范发展高尔夫产业,大力发展游艇、潜水、帆船、帆板、冲浪、垂钓、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滨海运动项目和房车、自行车、登山、漂流、野外拓展等户外运动项目,培育体育休闲市场,做大做强特色体育休闲产业。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发展广告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城市与建筑设计等创意设计,鼓励原创游戏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开发以游戏为内容的衍生产品和服务,发展数字化传媒产业,加快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承接国内外大型影视作品的后期制作。
(十三)信息服务业。积极争取创立国家级信息服务业试点园区,努力打造全球服务外包研发交付中心,将信息服务业培育成服务业增长的新引擎。完善互联网、通信、广电等基础网络,推进“三网融合”,实现高速宽带无线网络覆盖全岛,加快万宁等试点智慧城市建设。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大力发展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社交网络服务等信息服务,提高旅游、金融、物流、商贸等行业信息化水平。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建设海南软件出口基地,推动软件开发与管理咨询相融合,重点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推进物联网开发与应用,加快建设商用物联网网络系统、海南物联网示范工程等一批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应用孵化基地,构建物联网基础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
(十四)商贸会展业。围绕建设国际购物中心的目标,加快商贸服务业的升级改造,培育会展品牌,将商贸会展业打造成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产业。优化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际免税城、商贸中心、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商品批发市场等骨干流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不断完善商业网点,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务试点,推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直销配送等新型商业模式,构建便利消费、便民生活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商业发展,引导连锁企业向镇、村延伸,积极发展生活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便利店,构建农村现代商业网络。提升餐饮服务业水平,大力推进餐饮业连锁经营和品牌创建,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拓大众化餐饮市场。统筹建设海口、三亚、博鳌的会展设施,引进和策划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论坛和展览,重点发展热带农业、旅游、海洋、游艇和高尔夫等主题展会,培育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等会展品牌。
(十五)金融业。继续推进金融“五个一”(即设立一家海南地方法人银行、一家面向全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家总部位于海南的保险公司、一家海南信托公司、一家海南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工程,逐步构建机构健全、产品丰富、创新活跃、特色鲜明、开放度较高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组建海南银行,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财富管理中心等,引进培育金融租赁、信托、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服务平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创建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发展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拓展保险品种,构建保险市场体系。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做大证券市场的“海南板块”。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培育和发展股权交易、旅游产品交易、橡胶产品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各类资本要素市场。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十六)现代物流业。突出港航物流的战略地位,努力把海南打造成面向东南亚、背靠华南腹地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加快构建现代立体交通体系,集约建设专业化公共物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联运,促进物流为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和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服务,形成以海口、洋浦为核心,东方、三亚为重要节点的现代物流布局。加快洋浦港、马村港、八所港等码头泊位、港航设施、疏运体系建设,推动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前期工作,引进国内外航运龙头企业,鼓励航运企业新开航线,大力发展中转物流、保税物流。培育骨干物流企业,到2020年,培育30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鼓励企业加快对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加强物流新技术应用。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模式。加快海口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构建中心城市多层次共同配送网络。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做强橡胶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立洋浦石油石化产品交易所。
(十七)农业服务业。围绕建设好“五基地一区”(即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天然橡胶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热带水果和花卉基地、水产养殖与海洋捕捞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推进海南现代农业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组织,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组织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延伸化肥、农药、种子、种苗服务链条,加强农资使用监管,健全动物疫病防疫和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发展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业专业性服务组织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技服务体系,壮大农机服务队伍。加强集农业资源、科技、市场、监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追溯系统,建立农村土地管理信息平台和流转市场,推进农产品销售电子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农业服务功能,建成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元化的休闲农业产业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政策性保险力度,建立农业重大风险保障机制,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十八)海洋服务业。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以建立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为目标,谋划发展海洋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业,发展滨海度假、海洋观光、海上运动、休闲渔业等特色旅游,有序发展无居民海岛旅游,适度开发三沙旅游,举办渔民节、南海开渔节等民俗节庆,开发妈祖文化、疍家文化、祭海仪式等海南特色海洋文化。开辟国际邮轮赴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航线。发展海上救助公共服务,加强海上交通管理、航运通道安全保障、海上交通事故处置、打捞清淤监督管理。推动海洋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海洋渔业生产安全通讯保障体系、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搜救系统。发展海洋船舶修理与补给服务业,引进国内外大型船舶修理企业,在渔业发达的临港地区建设大中型船舶修理基地。支持建设开放性、商业性海上补给基地,发展渔业服务船,促进外海渔业的发展。
(十九)房地产业。加快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化结构、提升品质、把握时序,促进房地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修订《海南省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明确全省房地产发展布局、规模、重点和时序,发挥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房地产用地的管控作用。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度假酒店、度假村、康体养生等经营型旅游房地产,适度发展酒店式公寓等高端旅居型产品,培育和发展产权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等特色投资型房地产,大力发展商业地产,构建多元化的房地产产品体系。加强设施配套建设和物业服务管理,提高房地产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商业设施水平,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培育物业服务市场,促进物业服务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全省物业服务覆盖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商品房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销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除以上行业外,还要进一步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国际教育等教育培训业,规范发展广告、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信用评估、租赁等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节能服务、环境咨询、环境风险防范、环保性能认证服务等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更多的服务业新增长点。
五、加快开放改革,提高开放型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十)实施更加开放战略。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保税港区、离岛免税、邮轮游艇、体育彩票、离岸金融、落地免签等各项开放政策。在开展以现代物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最大程度释放离岛免税政策效应、依托洋浦开发区石化行业开展自由贸易园区政策试点、将有条件的信息产业园列入国家级试点园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创新体育彩票运营等若干领域,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取得体制、政策上的重大突破,以开放引领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十一)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以激活市场活力,消除市场壁垒为目标,推进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制定服务业负面清单,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削减资质认定项目,降低服务业企业设立门槛。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建筑、信息、商务服务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在海南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可参照其母公司的资质,参与各项招标、采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网上审批。减少行政干预,清理阻碍服务业发展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政策,探索旅游运输车辆、服务业企业跨行政区域经营办法。
六、抓住关键环节,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
(二十二)着力打造服务业品牌。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工程,制定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完善对服务业企业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知名品牌引进和收购、产品与质量管理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品牌推介活动的扶持措施。积极创建服务业企业品牌,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海南名牌”和“海南著名商标”,到2020年,在旅游、商贸服务等领域培育 30 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海南服务”品牌。开展“服务业标准示范活动”,抓好重点领域、新型业态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推广,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形成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机制。
(二十三)加快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制定《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目录》鼓励类的重点项目,在行政审批、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科学谋划服务业重大项目,加强招商选资,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形成竣工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规范执法部门对重点项目的检查,加大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和考核监督。
(二十四)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立足全省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编制实施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在服务业集聚区内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服务业集聚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产业集聚度,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旗舰”项目,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集聚集中。
(二十五)加强引进和培育人才。强化对服务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市场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服务业急需的专业,扩大招生规模。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学校。依托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引进服务业人才,定期举办现代服务业人才交流专场会。研究制定引进和留住人才优惠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入股、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
七、加大政策支持,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优化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和杠杆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各专项资金的支持。使用好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省级财力发展状况,扩大资金规模,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自主创新和集聚区建设。各市县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当地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民间资本扩大对服务业的投资。推动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研究设立服务业债权基金和创业投资风险基金。
(二十七)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海南列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省份。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扶持金融、服务外包、软件产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利用政策导向引导现代服务业发展。对我省《目录》鼓励类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缴纳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自用房产的房产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按规定申请减免。
(二十八)优先保障服务业用地。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在安排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保障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并视情逐年增加。鼓励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我省《目录》鼓励类的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土地权属、不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可保持原状,不需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带动作用,但自身盈利水平还不高的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可参照工业用地的出让方式和出让
价格执行。采取土地租赁等方式,满足现代物流、信息软件、健康医疗等现代服务业短期用地需求。
(二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重点加强对现代物流、健康服务、商贸会展、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支持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加快中小服务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中小微服务业企业。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服务业上市公司再融资。大力发展服务业保险,创新保险品种,扩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保障范围和力度。
(三十)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推进服务业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旅游淡旺季价格变动机制,优化服务业价格环境,合理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逐步推进服务业(特种行业除外)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价格同价,进一步完善峰谷用电政策。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价格指导和服务,完善价格诚信评议和奖惩机制,促进服务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清理规范各类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我省《目录》鼓励类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原则上按下限额度收取。
八、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省加快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作用,完善领导小组议事机制,统筹服务业规划编制与实施,定期研究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省加快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理顺服务业管理职能。
(三十二)建立和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服务业统计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发布相关发展报告。
(三十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每年将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等重要指标以及推进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考核工作由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实施服务业提速奖励,对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方面成效突出的市县和部门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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