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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3-06 | 生效日期:2014-03-06 |
经研究,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予以废止。
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告2012年第10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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