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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经信委发[2014]20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02-19 | 生效日期:2014-02-19 |
各有关区(县)中现企业主管部门、地方税务局、各相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取消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4]20号)文件要求,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国瑞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金家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中融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获得批准,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每年度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减免税执行情况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地税局。我市将重点针对享受免税政策的担保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和信用评价工作,对担保机构实施动态监管,适时对担保机构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取消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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