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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的通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湘潭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3-28 | 生效日期:2014-03-2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湖南省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国税人函[2011]252号)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湘国税函[2011]347号)精神,我局决定设立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公及办税服务厅地址。湘潭九华经济区管委会大楼二楼(办公电话:0731-52379317)。
二、税收征管范围。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为九华经济区全境,面积为138平方公里,具体包括响水乡36个行政村和渔业村。
三、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从2014年4月1日起,九华经济区范围内新开业的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均在湘潭九华经济区国家税务局办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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