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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电子商务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评估分析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辽财办预[2014]6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5-19 | 生效日期:2014-05-19 |
沈阳、抚顺、锦州、营口市财政局:
为加强税收政策的分析评估和政策完善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我省配合开展2014年电子商务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评估分析工作。经研究决定,由你市配合省厅进行我省相关政策评估分析工作,并提交本地区分析报告,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分析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主要困难,提出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和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和建议。
二、分析报告提纲
(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1.电子商务发展情况。重点是近三年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如电子商务集群、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网上商城及配套项目情况;上线企业数量、年交易额统计数据及未来发展规划。
2.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电子商务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征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本地区在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二)完善电子商务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和加强征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重点是探讨如何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改进实际税收征管方式、加快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配套机制建设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根据统一的分析报告提纲开展调查研究,至少研究1-2个电子商务涉税问题的典型案例。报告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字为支撑,认真分析电子商务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实施现状及问题,侧重于提出对策建议。
2.请各市财政局与当地国地税、发改委、经信委、服务业委等部门积极进行沟通,了解行业发展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深入进行分析。
3.请各市于5月26日下班前将分析报告电子版提交省财政厅。如在撰写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伊峰 内网邮箱:yif@lncz.cn
联系电话:024-22822234 手机:1504019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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