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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软件[税控]3号补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7-16 | 生效日期:2014-07-16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发票打印和开具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组织对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软件(税控)进行了升级,形成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软件(税控)3号补丁,现予以发布。有关升级要求通知如下:
一、升级说明
(一)安装范围
本次软件升级,安装范围是使用税控盘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全部企业。
(二)升级内容
本次软件升级内容包括: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规定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功能,以及对原开票软件管理界面的优化。
二、软件下载
总局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企业端安装程序及说明文档,可以从安徽省国税局网站“贝斯特bst3344 > 办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三、运维支持
升级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总局百望呼叫分中心支持解决,热线电话:4006112366。
或咨询安徽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电话:055165994361,055165994365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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