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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皖地税发〔2014〕9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4-03-05 生效日期:2014-03-05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在全省地税系统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切实将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在全省地税系统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主题落地要求,切实将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办税服务质效,让纳税人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二、总体安排
  全省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2014年3月4日税务总局视频会动员开始,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分批进行,按照细化措施、跟踪实施、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形成管理闭环,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具体行动
  (一)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14年3月上旬起分批推出。
  2.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所得税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基金(费)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政治部、监察室、稽查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
  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制,在纳税人的咨询、登记、发票、申报、审批、投诉等六个方面,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理质量。
  4.任务分解
  (1)提速政策服务,明确税收政策发布时限,缩短咨询答复时限,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由办公室负责细化方案。
  (2)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办理时限。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细化方案。
  (3)提速发票领用,缩短发票领用时限。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细化方案。
  (4)提速多元办税,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深化自助办税服务,试行移动办税服务。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细化方案。
  (5)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细化方案。
  (6)提速投诉处理,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由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细化方案。
  (二)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14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参与单位:政策法规处、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所得税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基金(费)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稽查局、监察室。
  3.行动内容
  规范涉税资料报送,简并涉税表证单书,规范税务检查。
  4.任务分解
  (1)规范涉税资料报送,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由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细化方案。
  (2)简并涉税表证单书,减轻表单填写负担,简并涉税报表,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细化方案。
  (3)统筹涉税检查,减轻税务检查负担,规范进户执法。由稽查局负责细化方案。
(三)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14年3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稽查局、监察室。
  3.行动内容
  摸清地税部门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4.任务分解
  全面梳理行政审批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目录。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细化方案。
  (四)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14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稽查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3.行动内容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评定为C级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4.任务分解
  (1)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由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细化方案。
  (2)开展税收不良记录认定工作,客观反映纳税人税收信用状况。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细化方案。
  (3)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由稽查局负责细化方案。
  (五)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14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所得税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基金(费)处、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稽查局、监察室。
  3.行动内容
  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把该放的权力放彻底,放到位,公开权力目录,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

  4.任务分解
  全面梳理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细化方案。
  (六)推行首问责任制
  推行首问责任制度,明确落实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追责,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此项工作省局此前已有部署,各地正在实施,要继续抓好落实。由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
  在重点实施好上述措施的同时,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原则,进一步推出其他便民办税措施,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为统领全省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措施的系统工程。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地税局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汪建国局长任组长,洪晓建、胡春武、方学军、倪三立、周敬军、郑圣良、李建国等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所得税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基金(费)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政治部、干部教育处、监察室、稽查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宣传中心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配合。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工作,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负责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宣传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负责行动措施的绩效考核,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根据绩效考核跟踪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同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察访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
  各市、县地税局要严格按照省地税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进程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地税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报道。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对完善和发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建议,要及时向省地税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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