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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 |
内容分类: 贸易,商业与海关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
发文日期:2024-12-20 | 生效日期:2024-12-20 |
【发布日期】2024-12-20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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