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4〕23号】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会〔2024〕23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发文日期:2024-12-19 | 生效日期:2024-12-19 |
【发布日期】2024-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效,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